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在宜蘭監獄服刑中的64歲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向陳姓獄友借了3本名叫「誘惑」的成人雜誌觀看,由於自己相當喜歡雜誌中其中2、3頁的裸身美女圖,竟在獄友未同意的狀況下,擅自撕下據為己有,獄友事後發現,憤而向林男提告,林男挨告後,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是毀損罪,不是侵占,但檢方不予採信,仍依侵占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林男去年8月在宜蘭監獄服刑期間,向陳姓獄友借了3本名叫「誘惑」的成人雜誌觀看後,將其中2、3頁裸身美女圖撕下占為己有,事後陳男發現,憤而向林男提告。
林男挨告後,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涉犯毀損,並不是侵占;自己的確有向陳男借至,但他並不確定雜誌是否為陳男所有,由於1本雜誌要200多元,自己不想花錢買,才會撕下其中2、3頁;但檢方不予採信他的說詞,仍將他依侵占罪嫌起訴。
▲林男向獄友借來成人雜誌,卻將其中2、3頁撕下占為己有。(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