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前桃園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前巡佐丁政豪及三名警員等因追求績效,栽槍縱放毒犯,冤枉無辜第三人,最高法院判刑5年4月至6年3月徒刑定讞,4人將從執法人員淪為階下囚,不過檢察官開始偵辦前,其中一名警員陳威已經逃亡加拿大,已被免職並遭通緝。
▲桃園市警察局平鎮分局。(圖/翻攝Google map)
平鎮分局平鎮派出所2011年春安績效排名最後,丁政豪掌握線報,與員警李永龍、林照雄及陳威趁著隔年1月18 日、19日春安工作期間,在未立案、未通報長官情形下,違法搜索非轄內劉姓毒犯住處,但只搜到毒品,沒有查到槍枝。
4員警發現劉嫌女友為通緝犯,為取得槍枝績效,共謀要求劉嫌交槍以換取不偵辦女友。劉嫌委託張姓友人找槍,放在葉姓男子工廠廁所裡,員警假意尾隨入內違法搜索查得槍彈,進而共謀製作不實調查筆錄,將葉姓男子移送地檢署,劉嫌及女友則被縱放。
但法院開庭審理時,葉姓男子堅稱「我真的沒有槍,是被人栽贓的」,門口監視器都有錄到,而劉嫌因另有案在身被監聽,透過監聽譯文還原過程,證明葉姓民眾被誣告,檢方撤回起訴。
前所長吳彥霖礙於去年績效墊底,遭受上級長官諸多批評,面臨巨大壓力,因此對下屬與毒犯交換條件「半推半就」。最高法院最中依違法搜索、縱放人犯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5年4月至6年3月徒刑定讞。不過,檢察官開始偵辦前,陳威逃亡加拿大未歸,已被免職並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