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被知名連鎖健身房「健身工廠」總經理陳尚文以妨害名譽連告3狀到法院,昨(18)館長到橋頭地院出庭,還在臉書發文「2020最帥的被告,一路向南出發高雄」,感覺心情不受影響,庭上針對館長「評論」《健身工廠有出價兩倍搶租》,陳之漢找來兩名證人在庭上說法都是「我聽房東說的」,但屋主本人請假未出席,無法直接證明健身工廠有出兩倍價搶租。
▲館長(左)到高雄開庭,和陳尚文正面對決。
引爆兩個健身業龍頭的告訴問題,源自這件事,館長曾在直播中,9度提及有關健身工廠的事,包括健身工廠是借殼上市公司,在台中以兩倍租金「搶租」的行為等,健身工廠認為這是持續、重複、惡意編造故事,妨害公司商譽,造成外界誤解,一口氣提起4個訴訟案件,控告館長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行,並一併向館長求償新臺幣3,300萬元。
▲陳尚文上一次開庭後,不發一語走出法院。(圖/資料畫面)
針對健身工廠到底有沒有出價兩倍搶租?法院傳訊台中房屋仲介,澄清「健身工廠不曾有出價二倍」,也沒有「搶租」的行為。而館長部分則是找來在台中簽約時承租名義人以及當時在場的律師,而兩人說法ㄧ致,對於健身工廠出價的事,「聽屋主說的」,但關鍵的屋主請假未出庭,所以雙方的說法都沒有辦法直接證明「健身工廠曾出兩倍價搶租」。
根據了解,雙方還要針對此案第四次出庭,但出庭時間尚未公布,健身工廠與館長之間的訴訟,短時間恐怕還有得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