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李姓男子在當地開設一間旅社,以每次200元的價錢,讓2名女子在房間內提供性交易。孰料,約半個月後竟有一名嫖客在房間內突然昏迷不醒,送醫後不幸身亡,此事因而曝光。近日法院進行審理,判李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男客人和阿敏啪啪後,昏迷不治。(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翻攝自爆料公社)
判決書指出,李男自今年元旦起,以每次200元的價格,提供旅社房間給2名成年女性和男客人進行性交易。結果當月18日至19日間,其中一名小姐阿敏(化名)和男客人激戰過後,對方竟突然昏迷不醒,他們見狀急忙將對方送至醫院搶救,但最終男客人仍不治身亡。事後醫院向警方通報此事,員警隨即趕往旅館查緝,全案因此曝光。目前李男藉此賺取所得7600元,已遭全數沒收。
法官審理,認定李男提供房間讓女子和男客人從事性交易,助長買春風氣,對社會善良風俗產生不良影響,應予非難,但念在他年事已高,且已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加上承租對象不多,獲取所得非鉅,因此依圖利容留罪,共二罪,分別判其2月有期徒刑,合併要執行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