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2018年間台北市發生一起女UBER司機受委託運鈔3000萬元,卻遭搶匪連車帶錢行搶,此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已將搶匪判刑,但台北地檢署追查金流後卻發現,女司機鄧姓女子及委託人涂姓男子根本在經營非法地下匯兌,31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銀行法將2人起訴。
▲北市3000萬元搶案當時引發不小關注,檢警意外發現,被搶的3000萬元根本是地下匯兌贓款。(資料照/翻攝畫面)
2018年10月間,鄧女皆受涂男委託後,按照指示到指定地點,陸續收取共3000萬元現鈔,因中途鄧女留下同車的王姓女子,自己下車去買鹽酥雞,沒想到搶匪趁機持刀恐嚇王女,並將王女趕下車,連車帶錢逃逸。
警方事後將搶匪王璟澄及同夥林東賢逮捕到案,2人遭到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4月28日將2人分別判處7年4月、7年10月有期徒刑。
因林男2人被逮時,3000萬已所剩無幾,檢警持續追查金流,卻意外發現,3000萬元並非涂男原稱,買賣黃金所賺的,而是非法地下匯兌的贓款,因此依違反銀行法、誣告等罪,將涂男、鄧女2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