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彰化一名蕭姓婦人,常常喜歡在自家門外點蚊香,但刺鼻的氣味卻引來鄰居陳姓男子反感,2年多來兩家多次為此發生爭執,然而在今年3月,蕭婦因為不滿陳男拿水把蚊香澆熄,憤怒的抓住陳男大喊「抓賊」,大聲叫囂的行徑也引來眾人圍觀,事後陳男不甘自己名譽受損,加上衣服也被扯壞,因此向蕭婦提告。法官最後則依公然侮辱以及毀損,各判蕭婦拘役20日及10日,合併執行25日,可上訴。
▲蕭婦長期在家門外點蚊香,引起鄰居不滿。(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這場衝突於今年3月27日,彰化一名蕭婦把蚊香點在自己的機車手把上,但散發的氣味也引來鄰居陳男不滿,因此2度用水把蚊香澆熄。等到晚上8點,蕭婦再次點燃蚊香,但陳男還是把它弄熄,也點燃蕭婦的怒火,她立刻衝出家門,抓著陳男大喊「抓賊喔」、「叫警察」,路人看到街上怎麼會有一男一女大聲叫囂,紛紛上前圍觀。
事後陳男對此相當憤怒,他認為自己名譽受損,再加上衣服也被蕭婦扯破,因此向蕭婦提告公然侮辱與毀損。蕭婦坦承當下的確有叫警察,但否認有侮辱陳男,認為是對方犯錯在先,才會大喊「抓賊」。
彰化地院日前審酌,認為蕭婦點化學蚊香,也應該考量是否會造成空氣汙染,干擾到鄰居生活品質,被提醒又對陳男大聲叫囂等行為,處世態度明顯需改善,最後依公然侮辱以及毀損,各判蕭婦拘役20日及10日,合併執行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