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學妹不成!噁學長竟造謠她與男人開房間 強索自拍裸照

記者游承霖/嘉義報導

嘉義縣一名賴姓男子,追求學妹不成,竟在社群軟體Instagram上匿名貼文宣稱學妹與其他男生開房間,敗壞校譽,見學妹向自己求助後,再以另一帳號傳訊恫嚇學妹「你如果想活命的話」等語,要求她自拍不雅照,學妹不堪其擾向父親哭訴此事,全案這才曝光,嘉義地院考量賴男坦承犯行,犯案時才剛滿18歲,因此依《以脅迫、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3年7月徒刑。

判決指出,賴男與學妹因就讀同一高職而熟識,賴男追求17歲學妹未果而心生不滿,竟在去年11月15日中午,以匿名方式在Instagram上貼文表示,學妹跟男生去開房間,可以不要這樣敗壞學校校譽,真的很丟臉等語;學妹當下畏懼同校同學詢問、批評及師長關注,因此向賴男尋求協助。

賴男在同月19日晚間,以暱稱「王宇寶」佯裝成友人,傳訊學妹表示若照他的指示,可以幫忙處理那則匿名貼文,接著又傳訊恫嚇「沒命而已」、「如果妳想保命的話」、「你如果想活命的話」、「對方說除非你不要命了」,要求她自拍裸照,包括胸部及陰部、穿著內衣、以手抓胸部等共計30張照片及3段影片,學妹不堪其擾告知父親此事,全案這才曝光。

嘉義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賴男案發時剛滿18歲,年輕氣盛,因一時衝動無法控制而犯下本案,考量他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已有悔意,且已與學妹及其父親達成和解,因此依《以脅迫、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3年7月徒刑,並沒收作案用手機,全案可上訴。

▲賴男以詐術恫嚇學妹自拍裸照。(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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