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高姓男子20年前趁深夜,闖入民宅行竊,卻見屋內一名女子正在睡覺,竟起意性侵得逞。高男整整逃亡17年,因另件竊盜案被逮,性侵犯行才因此曝光。一審高男被判刑1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日宣判,撤銷原判決但維持12年有期徒刑。
▲女子的父母親因工作、與朋友有約較晚回家,沒想到高男為闖入行竊,並性侵女子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男被控於2000年7月間某日,深夜潛入新北市五股一間民宅行竊,先是搜刮屋內存錢筒裡的1000元,之後見女子躺在床上睡覺,竟色心大起,用枕頭壓住女子的臉部,性侵得逞,離開前還強迫女子交出錢包內800元。
當時女子雖有報案,但還是被高男逃過,整整過了17年,高男因另件竊盜案被捕,警方比對其DNA,揪出高男的惡行,才宣告破案。
根據判決,事發當晚,女子的父親、母親都在外工作,母親因要與朋友打牌,延遲回家的時間,沒想到出事,讓母親相當自責,女子也飽受鄰居異樣眼光,女子的哥哥因此賣掉房子,全家人搬離,但父母親最後還是離婚收場,女子哭訴,幸福家庭從此毀於一旦。
一審高男被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12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但強盜強制性交罪部分,仍判1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