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
中國杭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8日判決一起「贈與糾紛」,法院認定,男子在婚內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女直播主的行為無效。
▲夫妻與直播主。(示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張女士與吳先生(均為化名)在2012年結婚,2019年年初張女士發現丈夫愛上某直播平台林姓直播主,且兩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在2月辦理離婚。
張女士在離婚後發現,在與先生婚姻存續時,先生多次在某平台儲值,購買具有財產性質的「趣豆」,然後在平台上以贈送禮物方式「打賞」給林小姐。
張女士認為吳先生儲值到平台打賞以及私下匯給林小姐的4.5萬+17萬,總計21.5萬是當時夫妻共有財產中支付,張女士找到前夫要求對該兩筆款項做交代並對共有財產分割。吳先生同意對21.5萬的一瓣做處理,並配合找林小姐要回該款項。但是吳先生並沒有處理,而林小姐也「失聯」了。
張女士向法院狀告吳先生與林小姐,法院查明後發現,吳先生的打賞禮物是給平台,平台並未給林小姐,所以張女士不能向林小姐求償,只能與平台交涉解決。
法院認定吳先生匯給林小姐的17萬元,是在他婚姻存續時給出去的,損害了張女士的合法權益,又「有悖公序良俗」,裁定該贈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