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虞子煜報導
台中市一名張姓男子,跟弟弟還有其女友小惠(化名)3人同住,今年3月間,他們3人一起聚餐,並且喝到爛醉,小惠一回到家就脫光衣服醉倒在地上,張男發現後,趕緊將小惠扶到床上,但卻一時無法忍受自己的性慾,不顧小惠就是弟弟的女友,乘機性交得逞。事後張男非常後悔,他向法官坦承自己犯行,法官審酌他沒前科,兩方也和解,最後輕判張男1年10月,緩刑2年,並支付公庫5萬元,給張男一個好好反省的機會。
▲張男見小惠醉倒在地,理智線斷裂,乘機性交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中提到,今年3月21日,張男、張男弟還有他女友小惠在外喝酒,回到家後弟弟就因為酒醉馬上睡死,而小惠則是把衣服脫光後,全裸並醉倒在地上,當時意識還算清醒的張男,聽到房內怎麼發出碰撞聲,連忙上前察看,才看見小惠全裸並且熟睡的模樣,張男隨後把她扶到床上。但全裸的小惠,讓張男的理智線幾乎斷裂,他顧不得對方是親弟弟的女友,乘機性交得逞。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自己犯行,他很後悔自己犯下的過錯,希望法官能給他一個機會,然而犯下乘機性交罪可判3年至10年,法官審酌張男態度良好,有心悔改,認為最低刑期仍然過重,最後依刑法「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1年10月徒刑,另外緩刑2年,但必須繳交5萬元給公庫,希望免除牢獄之災的張男,能好好反省別在犯下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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