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現年42歲的盧姓男子,他在2007年時擅闖民宅,對一名13歲少女襲胸、猥褻,後來全案確定盧男犯4罪,判合併執行3年5個月,而乘機猥褻罪部分,執行結束後應於適當處所強制治療,直到再犯率明顯降低為止。盧男於2008年3月入獄,在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但遲遲未重獲自由,就這樣一直住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因為數次的鑑定結果都顯示其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被關了12年,盧男終於可以離開了,因日前台中高分檢聲請停止強制治療,經台中高分院審酌後,在今(11)日裁定准予。
▲盧姓男子服刑完後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逾9年,今日台中高分院裁定准予停止強制治療,他終於重獲自由。(資料照/記者張雅筑攝)
曾在2001年,還是職業軍人期間犯下妨害性自主案件的盧姓男子,被關3年後假釋出獄,接著在2007年時擅闖民宅,還對年僅13歲、正在睡覺的少女襲胸、猥褻,其行為共犯下了4條罪,最後被判合併執行3年5個月。2008年3月入獄的他,因縮短刑期在2011年6月執行完畢,可是並沒有因此獲得自由返家,而是被安置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而這一待就是9年多,理由是其再犯率沒有顯著降低,儘管他不斷提出異議,但最後都遭駁回。
一直到今年3月,評估小組會議的委員們,13人中有12人覺得,盧男已治療逾9年,認為可以說是「黔驢技窮」,因此建議把他放出去,繼續這樣無時間限制的強制治療,實在不符合比例原則。日前台中高分檢聲請停止強制治療,經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根據培德醫院等評估後,認定盧男「再犯危險已顯著降低」,所以無繼續強制治療的必要,於11日裁定准予停止強制治療,盧可重獲自由離開,而盧男停止治療後的相關處遇措施,則由台中高分檢另為適法之處理。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