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台北報導
金管會15日公布新裁罰案,對新光人壽重罰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被罰停職到任期屆滿。主要是發現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因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時出現嚴重缺失。對此新光人壽發表聲明。
▲金管會15日公布新裁罰案,對新光人壽重罰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被罰停職到任期屆滿。(圖/記者戴玉翔攝影)
新光人壽表示,受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全球低利率環境持續,新光人壽吳東進董事長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之託付。
對於金管會如此處分,新光人壽表示,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之決定,就可能之疑義亦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及完善相關事宜。
另外,新光人壽原投資長袁宏隆遭解除職務後,工作由廖英風資深協理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