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邱姓夫妻為了搬家,將5個月大的男嬰放在車內副駕駛座,怎料男嬰翻身摔落座位,面部朝下窒息而臉色發紫,雖然緊急搶救一度好轉,男嬰仍在16日宣告不治。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邱姓夫婦育有2個女兒,去年11月再添1男嬰,今年4月4月29日深夜11時處理搬家事宜,妻子為了幫丈夫搬家具,將原本背在背後的男嬰卸下,放在副駕駛座上。
怎料10分鐘後返回車上,發現男嬰跌落腳踏墊上,因短暫窒息而面部發紫,送醫治療住院4個多月,9月初情況一度好轉,返家自行照料,但16日卻因高燒不退再度送醫急救,仍在半小時後宣告不治,家屬悲痛不已,沒想到離開一下卻造成難以挽回的憾事。
▲當事人將男嬰獨留駕駛座,卻造成男嬰摔落窒息。(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社會局依據《兒少法》內容指出,不可讓6歲以下的兒童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還要接受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親職教育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