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韓國「N號房」事件翻版?高雄市刑大日前接獲台灣展翅協會檢舉,指出有色情網站公開將色情圖片放在網站上讓人瀏覽,其中不乏國、高中生自拍或是遭人偷拍猥褻、性交等不堪入目的影像,駭人的是,該網站已流出照片130萬張、影像1500多部,深入分析網站IP等登錄資料後,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一棟辦公大樓將涉有重嫌的王姓男子(30歲)逮捕,他在落網時辯稱,一切止不過是練習罷了。
▲市刑大已經先一步將色情網站關閉。(圖/翻攝畫面)
市刑大科偵隊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有色情網站惡意散布未成年猥褻影像後,發現具有資工背景的王姓男子(30歲),15日前往台北市松山區一處辦公大樓執行搜索,查獲《承德路》網站所使用的雲端主機照片初估約130萬餘張、影像1500多部,專案人員在調查中發現,王嫌起先單純是為了練習自己的相關技術,隨手寫了一個自動化蒐集程式,利用自動化方式,依個人喜好將特定色情網站上的猥褻圖文及影片下載到自己建立的網站,為了支應託管主機的費用及相關支出,開始使用會員制收費並賺取廣告費,並將照片及影像轉傳至所架設的網站上,提供會員觀看及下載,偵破本案後,警方已查扣該網站所使用的域名(chenderroad.com),及相關色情照片、影像,避免該網站所張貼之不雅照持續遭人散布。
警方表示,查禁網站及移送站主旨是第一步,後續仍會清查影像中被害女子的身分,警方也強調,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已違反刑法第235條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等資料,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第38條,散布上開有關兒童或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等資料,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