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2020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統計2019年全年度新任屋主就有40萬人,倘若是「自用住宅」使用,提醒大家9月22日前必須申請地價優惠稅率,否則繳交的地價稅將多出整整4倍。
▲ 自用住宅相較一般用地稅率,至少差了4倍稅額起跳。(圖/資料照)
地價稅的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2‰,若以2019年資料推算,平均一戶「自用住宅」稅額1,712元,倘若非自用,則至少8,560元起跳,一戶至少多了6,848元,將近7,000元整。
曾敬德指出,去年建物移轉包括買賣、拍賣、贈與、繼承與其它,總計超過40萬棟,尤其是近年有許多新房子交屋,與繼承的數量每年創高,新取得房屋的屋主若符合申請條件,都應該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而且現在申請的程序很簡便,只要上網填寫資料與上傳相關文件,省時又省力。
近年地價稅明顯增加期間,是2013年從前一年度的627億元增加到708.3億元,2016年更大幅調增到938.9億元,去年則維持在919億元,而稅收最高的仍是地價最高的台北市,去年地價稅收達272.7億元。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提醒,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要件,缺一不可。
1. 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3. 地上房屋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的住宅用地。
4.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5.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