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黃姓男攝影師,先前邀約2名女模拍攝大尺度照片,卻因積欠拍攝費用,與女模小萱(化名)發生爭執,黃男竟強行搶走對方手機;不僅如此,黃男拍攝另名女模小敏(化名)時,還拍打對方臀部,2女憤而提出告訴;士林地檢署遂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等罪嫌起訴黃男。
檢警調查,去年11月27日上午時分,黃男先與小萱約在劍潭路1處民宅外拍,小萱不滿黃男欲積欠拍攝費用,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小萱當場拿起手機報案,黃男頓時惱羞成怒,直接搶走她的手機後離去,再向警方謊稱自己撿到手機,並將手機交給值班警員,小萱隨後前往警局提告。
無獨有偶,同日中午12時許,黃男再約小敏拍攝大尺度照片,並在拍攝過程中對她摸肩、摟腰,小敏準備更換下1套衣物時,還突然被拍打屁股;事後小敏不甘平白受辱,憤而對黃男提告強制猥褻。
▲黃姓攝影師先後對2名女模襲臀、搶手機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小萱應訊時供稱,黃男將她押在牆上,不但撫摸胸部及臀部,還搧她巴掌;黃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小萱懷疑他不想支付拍攝費,先一步出手打人,他都沒有還手,直到對方打電話報案,雙方才爆發拉扯衝突,由於小萱只穿內褲裸拍,他才會不小心碰到對方屁股。
檢方認為,小萱提供的現場錄音檔,只能辨別雙方搶奪手機時,曾發生肢體接觸,無法確認接觸方式及部位;倘若黃男不慎碰到臀部,亦難認是強制猥褻,遂依強制罪嫌將他起訴;至於小敏遭拍打臀部一事,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