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7年前因不滿王姓女友想分手,因而犯下母女命案的役男黃麟凱,以及為了尋逃家妻冷血溺斃鄰居與妻舅女友的沈文賓,均遭判處死刑定讞,至今尚未伏法,不過黃、沈都以最高法院更審後法官沒有迴避為理由,各自聲請釋憲,意圖逃避死刑槍決。
據了解,黃麟凱與女友是高中班對,雙方交往2年多,黃竟花光女友努力打工存來的20萬元,不久後進入軍中服役,因不滿遭女友提分手,還跑到家中討債,2013年10月初竟趁放假期間,涉嫌潛入女友家中,以童軍繩絞殺躺在椅上休息的王母後,等候女友下班返家,再將她綑綁性侵掐死,偷走家中1萬元現金,2017年7月間,最高法院將黃判處死刑定讞。
▲黃麟凱與王姓女友是高中班對,不滿被提分手,竟絞殺母女檔。(圖/資料照)
另外,同樣判處死刑的沈文賓,為了尋找逃家妻子下落,2012年帶著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下,持槍前往妻子哥哥所經營的檳榔攤找人,押走妻舅女友及友人呂姓男子,扔進路旁水溝,兄弟倆殘暴將2人溺斃殺害後,將遺體丟棄在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全案歷經6次審判均判處死刑,直到今年3月底全案定讞,沈文彬被判死確定,而弟弟則被判處19年徒刑。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黃、沈兩人在被判處死刑定讞後,雙雙聲請釋憲,認為最高法院更審時,前次參與審判法官沒有迴避,顯然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民訴訟基本權、公平法院原則,目前聲請案仍在大法官會議審查中,若聲請釋憲案件尚未不受理或作成解釋,就無法執行槍決,而2人行為也受到外界質疑,是否想藉此逃避死刑。
▲沈文賓(右)與弟弟沈文夏(左)出庭表情嚴肅。(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