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鍾惠宇報導
今(26)日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指出,「我要問為什麼走在斑馬線人行道上,都要先禮讓車子通過,用路人的權利在哪裡?」
▲行人不滿走斑馬線還得禮讓汽機車。(圖/資料照)
網友看了紛紛指出,「走的時候手機拿起來錄影,只要不讓就檢舉」、「法律來說,行人最大,可是在路上就…」、「拿手機裝拍,車就停下來了」、「畢竟肉還是敵不過鐵」、「用路人的權益,就要問,開車騎車的給不給你」、「我也常常想這個問題」、「這裡是台灣啊,交通奇葩國」、「歡迎來到台灣」、「正解罰則太輕」。
不過也有人撻伐,「誰叫一堆白癡滑手機過馬路呢,行人觀感不好有什麼辦法?」「馬路如虎口,要過就快點過」、「一堆行人不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請問汽機車用路人的權利在哪裡?」
也有人不禁感嘆,「我個人是覺得,就算是綠燈,過馬路還是要瞻前顧後,真的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畢竟這裡是台灣」、「我只能說從自己做起,不要奢望會有別人讓你,禮讓行人,是修養是禮貌」。
事實上自本月1日起,交通部就加強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為導正用路行為,建立「路口停讓」及「以人為本」的交通文化。若汽機車未依法停讓行人,可處1200至7200元罰鍰;車輛違規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以罰1200至72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依情節可以罰600至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