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黃姓男子,先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5歲少女小萱(化名),不但與對方兩度發生性行為,還以手機拍下3段性愛影片;今年初,小萱母親發現女兒性愛影片,憤而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罪起訴黃男。
檢警調查,107年8月間,黃男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5歲少女小萱(化名),兩人隨即展開交往,並於108年5月及109年1月兩度發生性行為,黃男還拿手機拍攝2人性愛過程,總計有3段影片,再上傳到交友軟體供人觀看;今年初,小萱母親驚見女兒性愛影片後,憤而下載3段影像後,再押著17歲女兒報案並提告。
▲黃男三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還拍下2人性愛影片。(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檢方勘驗3段性愛影片後發現,小萱全程都有觀看鏡頭,還對拍攝者露出微笑,認定不符合竊錄條件,但檢方仍依對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及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起訴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