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雲林報導
今年7月間,林姓女子跟丈夫開車載著1歲兒子,行經國道3號時,孩子卻突然全身抽搐,妻夫2人情急之下,衝到國道警察八隊古坑分隊求助,當時僅有25歲的陳姓警員在值班,眼看男童狀況不好,立即開警車為父母開路,短短10幾分鐘抵達醫院,不過事後,陳姓警員也因「擅離職守」遭記過處分。男童父母得知消息後,專程到古坑分隊解釋,幫陳姓警員求情,更將此事PO文引發關注,網友們紛紛幫陳姓警員加油,對此,警方表示,雖然不能取消記過處分,但為民服務救人可表揚獎勵,陳姓警員也能「功過相抵」。
▼▲陳姓員警救男童遭記過,被表揚可望「功過相抵」。
據了解,當天夫妻2人從南投國3出發,要去女方位於台南的娘家,不料途中,孩子卻突然身體嚴重抖動、失去意識,驚慌之下,夫妻倆轉進國道古坑分隊求助,剛好值班的陳姓警員見狀,馬上用警車幫忙開道,順利在短短10幾分鐘內抵達醫院。但事後,陳姓警員因「沒有通知到帶隊的幹部,上來協助遞補值班台,就駕車協助送醫」,被依「擅離職守」遭記過處分,陳姓警員自知工作流程有疏失,也坦然接受懲罰。不過對此男童父母卻出面求情,認為若是陳姓警員遭懲處,以後誰還敢出手相救?夫妻甚至親自登門求情。
▲陳姓員警救男童遭記過,男童父母PO文引發關注。
之後林女又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文,事情引來許多網友關注,紛紛幫陳姓警員加油聲援,更出示醫院收據,證明兒子確實送急診救治,表示當天情況危急,員警因為漏了通報,變成擅自離開崗位,救了孩子卻吃上一支過,她為此非常過意不去。而根據國道警方調查,當時僅有陳姓警員在值班台,陳員有請在外巡邏同仁返隊支援,不過因為男童狀況嚴重,同仁返程需20多公里、10多分鐘,所以才決定駕車開道協助就醫。但因為服勤務需管理槍彈等重要裝備,值班台無人看守恐發生重大情事,所以陳員被記過一次,之後警方考量陳員是為了救人,將會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予相對獎勵。
▲陳姓員警救男童遭記過,網友力挺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