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曾任嘉義市環保局綠能服務管理中心主任的33歲林姓男子,因侵占環保局向某大賣場購買的411張禮券(總值約4萬1100元),用來購買電動機車,直到環保局發現後並數度催討,林男才另購禮券繳還。本案經廉政署調查後,將林男送至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28日上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起訴書表示,林男在2018年8月至2019年間,擔任嘉市環保局綠能服務管理中心主任;由於嘉市府在2018年起開始推動節能綠能,以採購案的方式,委外向某大賣場購買100元禮券共1000張,再依節電成效按月發放禮券給相關人員。事後環保局在2019年將411張未發完的禮券,轉交給環保局王姓技士保管。
▲林男28日遭嘉義地檢署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事後王姓技士因病休養,2019年10月將禮券交給林男,他竟然在2019年11月將禮券全部拿去買電動機車,剩餘款項再用信用卡支付,共花費7萬5千元左右。林男在2020年1月離職,沒多久環保局清查時,發現未發完的禮券並未繳還,多次催繳林男仍以各種推辭,直到環保局報告政風處後,他才在2020年2月購買另外411張禮券繳還,不過繳回的禮券編號不同,林男仍遭廉政署調查送辦。
林男應訊時坦承犯案,檢方說明,他的行為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侵占公有財物罪,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