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高雄報導
鄭姓重機駕駛遭到水產行小貨車逼車擦撞事件,後續效應在網路上升溫,警方根據根據行車紀錄器發現自小貨車駕駛確有逼車擦撞的危險行為,已再度發傳喚通知單進一步調查,現在水產行除了得面對警方開出的2張罰單之外,也認為涉及危險駕車行為,將依強制罪嫌函送法辦,最重可以判八年徒刑。
▲重機騎士遭水產行小貨車逼車擦撞受傷。(圖/當事人授權提供)
初步瞭解雙方都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警方依照民眾提供的畫面,發現小貨車駕駛人有「惡意逼車行為」和明顯「違規行駛路肩」,除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3款「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處6千至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3個月,以及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9款「行駛於快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路肩」,可處3千至6千元以下罰鍰之外,警方也再度發傳喚通知單要求小貨車駕駛到案說明,如果小貨車駕駛人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就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以及185條之1「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合併最高可處8年刑期送辦。
▲水產行小貨車違規事實一大串。(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鄭姓重機駕駛26日行經台88快速道路時,遭到後方水產行小貨車惡意逼車擦撞後摔車受傷,跟在後方車輛的行車記錄器錄下了整個過程,影片放上網路後,水產行遭到網友紛紛起底,發現水產行老闆夫妻不只有強制罪前科,甚至公司名下的四台車從去年到今年共有57張,累計23,700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