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傳出有建商在台中市第13期重劃區開發時發現考古遺址需負擔挖掘費用,台中市政府今(14)日指出,13期市地重劃區尚未配地,未有建商進行開發,也沒有負擔搶救遺址發掘的費用。
▲有建商在重劃區內發現考古遺址。(示意圖,圖為14期重劃區/台中市政府提供)
有媒體報導指出,有建商在台中市第13期重劃區開發時,挖出距今上千年的考古遺址,隨即被台中市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勒令暫停開發,甚至恐需負擔試掘、搶救及鑑定等費用,初估近3億元,讓建商認為太不合理。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澄清說,13期市地重劃區尚未配地,也未有建商進行開發,目前均由市府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進行重劃工程,因此並無建商進場開發及負擔遺址搶救發掘費用情事。
地政局指出,台中市第13期市地重劃區自民國99年間起陸續展辦各項重劃作業,100年間進行整地工程時疑似發現考古遺址,因此委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全區試掘,102年間由市府公告指定為市定某考古遺址,面積16公頃左右;另在市府指定考古遺址周邊及南區捷運G13站重劃區內土地,也劃為遺址列冊追蹤。
地政局表示,為保護遺址並兼顧重劃作業,市府立即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市定遺址範圍變更為公園用地及社教用地,以保留相關遺址。另重劃工程進行時,因遺址區內道路及滯洪池等公共設施仍需開闢,因此由台中市文化資產處支用重劃基金辦理遺址搶救及施工監看,希望在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下完成重劃工程。
地政局強調,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及遺址搶救工作皆已完成,目前仍依規定透過施工監看方式進行重劃工程;同時地政局也積極辦理土地分配相關作業中,希望趕在年底能公告土地分配草案,以回應區內地主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