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22歲李姓男子今年2月返台後,4度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趴趴走,遭桃園市衛生局依法重罰100萬元拒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將他拘提,桃園地院裁定管收3個月,期限至本月27日,成為全台管收首例。桃園分署指出,經執行官多次疏導後,李男表示願意分期償付罰緩,同意辦理65期分期繳納,已先繳納1萬2千元頭期款後獲釋。
▲桃園分署今年7月拘獲李男(左二)。(圖/翻攝畫面)
李姓男子設籍在新北市八里區,卻獨自在桃園市租屋,今年2月29日從中國廈門入境返台,應配合防疫規定居家檢疫14日,卻被查出4度擅離住處趴趴走,桃園市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裁罰最高金額100萬元,但李男卻拒繳且嗆聲:「我不會去,也不想繳,隨便你們」。
桃園分署多次前往其租屋處撲空,總算在今年7月28日將人拘提到案。桃園地院發現李男手機慣用iPhone 11、每月電信費達900元、近4個月來出國2次,而他在居家檢疫前12天,其銀行曾匯入33筆款項,合計為109萬元,認定顯有逃匿之虞事,裁定管收3個月,期限至本月27日。
桃園分署主任執行官黃有文表示,李男管收期間,執行官曾10次前往探視疏導,李男多次表明不願再被管收,同意分65期繳付百萬罰款,原本希望在管收期間,先交出頭期款2萬元,但家人與朋友無人願意幫忙,最後總算在27日獲釋前籌得1萬2千元,後續則每期須繳納1萬5千元,若連續未繳,不排除進行第2次強制管收,而李男也承諾,將會如期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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