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男子曾浩喬,因為金錢問題與情婦羅姓女子發生爭執,竟對羅女潑汽油點火,造成羅女全身70%燒傷,連耳朵都被燒爛。二審高等法院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曾男12年有期徒刑,更一審改判刑9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羅女遭縱火燒到毀容,外遇夫曾男被判刑9年定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63歲的曾男與49歲的羅女,原本感情好到被抓姦還是在一起。但2017年間起,2人因金錢問題感情破裂。案發當天,2人發生爭執,曾男不滿羅女一早上都沒回電話,拿汽油桶朝羅女潑灑,並點燃一枯葉樹枝,朝羅女丟擲,羅女瞬間成了一團火球。
救護人員趕抵時,羅女口中還不斷喊著曾男的名字,警方因此循線對曾男展開緝捕,曾男於逃亡5天後出面投案。全案審理期間,耳朵被燒爛、手指被截肢,全身有7成燒燙傷,連軀體都變形的羅女,控訴曾男都在胡說八道「活著就是要看到他接受應有的刑罰」。
曾男則辯解是羅女自己淋汽油、自己跑進火堆裡,否則耳朵不會燒得那麼嚴重。一審法官不採信曾男的說法,依家暴殺人未遂罪,重判曾男12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更一審改依殺人未遂罪,判曾男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