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周羿彣報導
中國遼寧錦州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的爭議事件,王姓男子在婚禮當天墜亡,而和他剛領結婚證的新娘訴求繼承183萬元(約新台幣783萬元),沒想到卻被其公婆起訴,目前法院一二審均判公婆敗訴,這一結果也掀起微博上兩派網友爭論。
▲丈夫在婚禮當天身亡,妻子訴求繼承財產。(示意圖/Pixabay)
根據《頭條新聞》報導,遼寧錦州一對情侶,在2019年3月8日時登記結婚成為夫妻,沒想到卻在3月23日婚禮當天,新郎王姓男子在女方家頂樓墜亡,張姓女子在丈夫去世第三天提起訴前財產保全,要求繼承亡夫的183萬銀行存款及其名下其他財產。
王男的父母對此表示反對,表示這筆存款是他們以兒子名義存入,兒子配合辦理了存款手續,是因為考量到他們體弱多病,擔心發生意外來不及處理遺產,父親表示,「兒子沒有經濟能力存到183萬,存摺和取款密碼在我手裡」。
▲公公表示,183萬是他放在兒子名下。(示意圖/資料照)
女方認為這說法不符合常理,因為公婆若發生意外,遺產本就將完全留給丈夫,將存款放在丈夫名下是多此一舉。公婆的代理律師表示,丈夫都還沒出殯,新婚妻子就到法院申請要求查封,王男名下還有一輛捷豹汽車和房子,存款183萬元正是其父親存入,因為王男月薪才3000元(約新台幣1.2萬元),不可能存那麼多錢。
▲法院一二審均判公婆敗訴。(示意圖/Pixabay)
代理律師透露,男方家以前根本沒見過女方,也不知兩人已領證結婚,但法院一二審均認定王男父母供證不足,不能證明存款是其名下所有,判定張姓妻子勝訴,會繼續向上申訴。《澎湃新聞》則報導,183萬存款發生於2016年9月,當時王姓男子和前妻石姓女子尚未離婚,前妻曾訴求法院認定這筆錢為離婚前共同財產,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決不予支持。
判決一出,微博網友則分成兩派,一派認為「出殯第三天上訴要財產,覺得有問題」、「我覺得這女的對她老公根本沒感情」、「死因真的是意外嗎」、「覺得所謂墜亡很可疑」,但也有人認為「第一順位確實是配偶繼承,接著才是父母子女」、「女方合法繼承,沒偷沒搶,也要被鞭」、「按法律依據,確實應該配偶繼承,可是從感情和道德上,新娘也不好全部都收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