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人買房壓力越來越大,租屋的需求也漸漸提高,但好的房子可不是那麼好找,一名女網友就表示,她租了一間月租8千元的套房,沒想到搬進去才住了5天,她就崩潰的說「已經快暴斃了」,表示這間套房有兩個大缺點讓她難以接受,現在1.6萬元的押金她寧願不要了,也希望跟房東解約,趕快搬出去。
▲女網友抱怨自己租到不喜歡的套房,想直接退租。(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女網友在批踢踢WomenTalk板上發文,抱怨自己租到一間「很爛的房子」,表示這間套房的熱水器要和其他5個房間分用,導致原PO房間的熱水忽冷忽熱,讓她洗澡時超崩潰,更討厭的是,她租在舊大樓的高樓層房間, 「風切聲」相當大,原PO也難以忍受。
她表示自己從11月7日簽約至今,才過了幾天時間,她就覺得住到已經「快暴斃」了,目前原PO決定要和房東解約,無奈地說,「第1個月8千元的租金+2個月1萬6千元的押金就送他(房東)吧」。
▲原PO抱怨套房缺點,寧願直接虧錢解約。(圖/翻攝自PTT)
網友看了也紛紛留言,「風切聲氣密窗可以搞定,熱水的話…他要拉220v裝電熱水器」、「完全理解,我上個月也是果斷退租,重要的是下一個落腳處要有啊」、「感覺你也沒有很積極想處理耶,1萬6就這麼果斷送他,還是給你拍拍,好房東真的難找」、「洗澡可以先用桶子裝水,這樣就不會忽冷忽熱」。
也有網友勸原PO再爭取一下房租跟押金,不要將錢白白送給別人,「太傻了吧…住不到一星期根本不用扣那麼多」、「根本不可能押金全沒收,如果遇到好一點的還可能全退」、「法律規定只能收1個月的押金,違法契約是無效的,不要傻傻送房東2個月」、「跟房東商量可不可以找人續租,不要扣押金啊」、「哇靠,賺押金比房租好賺,最好半個月換一個房客,一個月當4個月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