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今天指出,笑氣管制行政規則已上路,把營業場所像汽車旅館、KTV、酒店等列稽查重點外,業者發現消費者持有、施用笑氣,但未通報,會派員聯合稽查相關場所。
▲北市:笑氣管制規則上路 業者未通報將聯合稽查台北市政府18日舉行記者會,副市長黃珊珊(前右)、國民黨市議員徐巧芯(前左)等人出席;北市府表示,笑氣管制行政規則已上路,把營業場所像汽車旅館、KTV、酒店等列稽查重點外,業者發現消費者持有、施用笑氣,但未通報,會派員聯合稽查相關場所。(圖/中央社)
北市府上午開「台北市笑氣管制行政規則」記者會,副市長黃珊珊、環保局、衛生局等單位及國民黨議員徐巧芯出席。
黃珊珊致詞時說,環保署已公告使用、販售笑氣等就開罰,但未提相關營業場所,北市府制定行政規則,針對酒店、旅館、KTV等可能吸食笑氣營業場所進行規範,只要曾發生類似案件的業者未通報,就聯合稽查。
黃珊珊會後受訪時表示,現行法規未提營業場所,地方政府只能以臨檢方式稽查,訂行政規則是希望相關業者盡通報義務,行政規則在13日生效,昨天就有旅館業者主動通報有消費者使用笑氣,後續依法處理。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陳亮妤說,一氧化二氮俗稱笑氣,近年常被濫用派對助興等,長期吸食笑氣會發生神經病變,甚至缺氧導致死亡案例,相關局處通報發現,業者很擔心遇聯合稽查,因設自治條例時間較長,先以行政規則規範業者。
衛生局指出,笑氣管制行政規則「台北市政府防制營業場所一氧化二氮不當使用要點」11月13日生效,把營業場所列稽查重點,包含夜店、住宿場所等。
衛生局表示,業者發現有人施用、不當持有笑氣,應主動通報警方,被查獲,且業者知道未通報或提供場所或器具供消費者吸笑氣,相關局處組聯合稽查小組會以行政權約制業者。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月30日公告笑氣為台灣第一個列管關注化學物質,只要使用、製造業者未依規定申請許可或申報,或在網路平台販售,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