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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父母會替孩子辦郵局帳戶存錢,不過一名女網友表示,她16歲就已經離開家裡賺錢,沒跟家人拿過一分錢,也會將每個月的薪水存入戶頭,沒想到等她20歲、想看戶頭餘額時,卻發現積蓄只剩下3位數,錢都被父母花光,讓她好無奈,不知道該怎麼辦。
▲原PO將薪水存進戶頭,但養父母不給看餘額。(示意圖/資料照)
該名女網友今(20)日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發文,表示她16歲就搬離養父母的家,沒跟家人拿錢,每個月也能賺到3萬元,並將部分錢存入郵局裡,但因為當時未成年,所以存摺跟卡都在家人身上。
原PO說,先前她想看存摺,都會和家人爭吵,好不容易20歲,家人卻說「卡跟簿子不見」,當她去補辦,才發現自己的戶頭只剩656元,都被家人領走,讓她好無奈,「我沒有去在意錢這種東西,只是好奇大家遇到這種事會怎麼樣處理而已」。
▲原PO發現,戶頭的錢剩下3位數。(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文章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我可以接受父母或養父母先挪用,但前提是有告知,沒告知我一定提告」、「別用親情勒索,至少互相尊重,我覺得這很重要」、「家裡問題,我的話是都幫忙存起來,沒動一毛錢,還有多」、「看有沒有撕破臉,有的話蒐集證據,然後提告吧」。
不過也有人說,「感覺不是很好,但是想想養妳就不只這些了…就放寬心別再去想了」、「養父母對你好不好,如果好的話就當做家用,不要計較了,畢竟養妳已經大於這些錢了」、「算了,當作養育之恩吧,因為這種提告應該也很難成立」、「當作養育之恩,之後換一個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