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泓哲/綜合報導
中華職棒統一獅本季有3位選手提出FA申請,根據聯盟規定,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日前回應規定中的「任何球團」不包含「原球團」。24日統一獅隊王鏡銘在粉絲團公布撤回FA申請,並痛批聯盟規則反覆「滾動」規章「公信力何在?」
▲統一獅投手王鏡銘提出撤回FA申請。(圖/記者劉彥池攝影)
王鏡銘本季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並且提出FA申請,表示希望透過FA認知自我價值及市場定位。
不過獅隊共有3位選手提出FA申請,聯盟規定寫:「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日前也對此規定做出回應,表示不包含與原球團行使FA選手權利的選手締結合約。
根據王鏡銘粉絲團說法,中華職棒聯盟24日向王鏡銘致歉,並表示將規定更正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任何球團最多只能與2名FA選手締結契約,也就是説獅隊目前有3名選手提出FA申請,有1人可能面臨失業問題。
王鏡銘也在臉書粉絲團痛批,聯盟再度滾動規章解釋當兒戲,選手不能拿未來當兒戲,要對自己職業生涯、工作權、人生負責,經球團通知溝通後,無奈之下只能被迫撤回FA申請,不願拿生涯陪葬。
王鏡銘24日在臉書粉絲團全文如下:
聯盟於2020年11月19日解釋:任何球團只能與最多兩名選手締結契約,此規定不包含與原球團行使FA選手權利的選手締結合約。
聯盟今日(24日)致歉,並更正解釋內容為不論是否為原球團之球員,本季七名申請FA之選手,任何球團最多只能與兩名選手締結契約。聯盟也同意目前已申請之選手,可以撤回申請。
經慎重考量後才行使FA,經由市場機制了解自我價值,原意除了自我行使外,能帶動後輩創造自我價值的權利,上訴聯盟致歉並「再度」解釋規定,導致本隊三位選手有面臨FA失敗風險,將無法回到統一獅隊而導致工作權受損,直接失業!
聯盟的反覆解釋行為,卻由選手自行承擔失業風險是否恰當?此FA原本意義已喪失,聯盟反覆滾動解釋規章公信力何在?
聯盟再度滾動規章解釋當兒戲,選手不能拿未來當兒戲,要對自己職業生涯、工作權、人生負責,經球團通知溝通後,無奈之下只能被迫撤回FA申請,不願拿生涯陪葬!
謝謝統一獅球團,全力協助與聯盟抗議爭取撤回FA申請,也在此向球迷朋友說聲抱歉,由於規章解釋滾動,為降低自已或隊友產生「失業」風險最後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