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做出不同意換照的決定,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於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高行30日下午開庭,歷時約2小時激烈辯論,結果尚未出爐,法官諭知候核辦。庭訊時,NCC委任律師表示「愛怎麼講就怎麼講,不是新聞自由。」中天新聞部總監梁天俠則在庭訊後受訪時強調「政府應該把選擇看哪一台的權利及遙控器,還給民眾」。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兒子,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裁蔡紹中低調到庭旁聽。(圖/記者楊佩琪攝)
庭訊時,NCC委任律師強調,若法院准予假處分,對於衛星廣播法的立法目的、公共利益,將造成重大危害,尤以通訊傳播與新聞自由屬於制度性保障,立法者依法有換照制度,NCC也依法妥當審查才是維護新聞自由。
且原處分並非撤照,執照自2014年起至2020年12月11日到期,換照處分與頻道無關,NCC無法事先指定頻位,也非本訴訟可執行標的,聲明不合法。又中天仍持續用Youtube平台經營24小時新聞,所述之損害與事實不符,原處分並未對中天造成重大損害或有急迫之危險,也可以金錢回復。
另律師也強調,新聞自由講的是憲法上的第四權「如果像蔡衍明這種財團只要買得起媒體,愛怎麼講就怎麼講,這種不是新聞自由。」
▲中天新聞台總監梁天俠受訪時表示,應把轉遙控器的權利還給民眾,(圖/記者楊佩琪攝)
中天的律師團則舉司法院長許宗力曾說過的話,依德國通說,新聞台對於立場有決定權。認為NCC不僅侵害中天經營權及透過電視台實現之新聞自由基本權益,處分也對公司經營、員工工作權有重大損害,且「蔡衍明的言論自由受到侵害」,請求NCC暫停換照,並不得將52台頻道變更給其他業者。
而NCC選擇性執法,控蔡衍明及中視前董事長邱佳瑜介入新聞製播,但蔡衍明提供的是有新聞價值的意見,並未違反新聞自主公約,中天提出8個改善承諾,難到不足化解疑慮?NCC的作法顯有違比例原則。
庭訊後,梁天俠受訪時表示,希望在假處分結束前,NCC不得許可或同意,系統台對於52頻道做其他的安排或調整。並強調,中天新聞的案子對台灣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傷害、衝擊非常重大,希望司法成為言論和新聞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政府應該把選擇看哪一台的權利及遙控器,還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