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今年5月間,台中一名女子小珍(化名),在路上見到前男友,騎機車載著其他女性,一起去看電影,小珍情緒失控之下,竟抄起安全帽狠揮打前男友,並用手機敲擊對方機車的後照鏡,對此,前男友堅持對小珍提出告訴。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勘驗相關對話紀錄等等,認為小珍犯行明確,因此依傷害罪、毀損他人物品罪,判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萬5千元,可上訴。
▲女子分手後見到前男友載妹,氣的拿安全帽猛砸遭判拘役。(示意圖/翻攝unsplash)
據判決指出,案發於今年5月31日,小珍見到前男友,騎車載著一名女性去看電影,一怒之下竟在超商前,持安全帽朝男方狠揮、猛砸,又用手機敲擊男方機車的照後鏡玻璃,男方因左肩挫傷、機車破損,憤而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小珍坦承有砸車,卻否認動手打人,不過法官根據雙方對話紀錄,小珍表示「我失去控制,我承認我太在乎…」、男方回「為什麼要在大馬路上打我?」等等。因此依法判拘役4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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