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從秦之後,將囚犯流放到偏遠的地方去服役,被視為僅次於死刑。因為在押解犯人的過程中,條件是極其殘酷的。令人意外的是,押送女犯人反而卻讓衙役們覺得是個美差。
▲古代女囚如果被判流放,下場通常都很慘!(示意圖/翻攝自百度百科)
有評論者認為,衙役社會地位略高平民,但俸祿不會太高。古代流放女犯人很少有犯重罪的,一般流放幾年,刑滿之後就可以回家。因女犯人的家人們害怕她們受折磨,會打點衙役,以便女犯人可以少受罪,衙役大撈油水,甚至得超過一年俸祿。
其次,女性比對男性身體柔弱,押送過程會被當地人看不起,女性對於自己的貞潔尤其看重,而這點會使得女犯人的家人多出額外的擔憂。為了減少在流放過程中,被非必要的侵犯,女囚家人會拿出比男性犯人更多的財物去收買衙役。
據說,中國古時候的衙役搶著要押送女囚犯的押送,因為不管錢或是美色,都是他們爭著領的肥差。
從犯人的角度來說,流放的地方大多都是荒涼的地方,嚴峻的氣候環境,再加上犯人都身戴沉重的枷鎖,下場可想而知。最可怕的,路上還要遭受獄卒的鞭撻,長期的飢餓和寒冷的跋涉,有些犯人在不斷折磨中死去。
由此可見,流放可說是一種不見血刃,但懲罰重大刑罰之人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