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兼民主黨區議員黃國桐等人昨晚陸續獲得保釋,他向媒體說,自己沒做犯法的事,強調今後會繼續做「應該做的事」。
▲香港警方國安處14日清晨拘捕11人,其中包括在台灣開設「保護傘」餐廳的香港律師黃國桐。(圖/翻攝自黃國桐臉書facebook.com)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黃國桐等11人昨晚陸續獲得警方批准保釋,黃國桐獲准以港幣1萬元(約新台幣3.6萬)交保並離開沙田警署。
據報導,黃國桐向守候的記者說,任職律師超過30 年,對於被捕百思不得其解,強調律師不會做犯法的事,會繼續做「應該做的事」。
他又說,警方帶他到多處蒐證,但並無檢取證物。
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前天早上逮捕黃國桐等11人,指他們協助12名港人於去年8月偷渡前往台灣,但這12人在中國大陸水域被廣東當局逮捕,目前在深圳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