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芸曦/台北報導
歷史上的今天,1998年1月22日,綁架、撕票藝人白冰冰女兒白曉燕、闖入南非大使館,並字逃逸期間多次性侵無辜婦女的陳進興,被判決「5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罪大惡極,其於1999年10月6日槍決伏法。
▲當年通緝報紙貼的大街小巷都是,幾乎所有國民都認得這些人的長相。(圖/資料照)
回顧陳進興的一生,自童年就有犯罪跡象,就讀國中時,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並且曾偷竊電熱器被查獲,進入到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陳進興最終於1999年遭到槍決。(圖/資料照)
結束感化教育後,陳進興在三重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1976年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加判刑一年,後來因1988年總統蔣經國病逝而減刑出獄。
1997年間陳進興犯下多起綁架、殺人、人質挾持、強盜及性侵害案件,包括白曉燕命案、方保芳外科診所命案、南非武官挾持事件。其中以與林春生與高天民一同犯下的白曉燕命案最為著名。1999年10月6日遭槍決伏法,終年4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