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黃朝郁報導
一名73歲王姓女中醫師在1975年時與丈夫結婚,兩人育有一名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的兒子,她在兒子2歲時與丈夫離婚,兒子則由前夫進行撫養,如今她的前夫過世,45歲的重殘男被緊急安置到養護中心,但王女卻仍拒絕協助支付每個月的費用,甚至怒嗆「就算只要100元也不要養他」。
▲女醫師拒絕幫智能不足的兒子支付養護中心的費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王女1975年與許男結婚,婚後兩人生下一名極重度智能不足的兒子,兩人在兒子2歲時離婚,雖然許男一個人努力工作將兒子養大,但2019年2月自己卻因病離世,留下智能不足的兒子獨自一人生活,被社會局緊急安置到養護中心,不過扣掉每個月領的補助款後,還是積欠養護中心近萬元的費用。
據悉,雖然社會局順利找到王女,但她卻拒絕協助支付兒子積欠的費用,指出自己已與兒子43年未見,且每個月還有20多萬的貸款要付,說重話稱「就算只要100元也不養」,社會局只好代智能不足的許男對母親打官司。
雖然73歲的王女在法院時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只希望能夠安穩的過完剩下的日子,但法官發現王女到現在都還有在執業替人診治,且名下還有超過600萬的財產,加上許男智能不足、與母長達43年未見,不可能發生許男對王女有虐待或是侮辱之類的狀況,因此認為王女應該要負起養育兒子的義務,判她需支付這筆萬元的款項,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