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芬」(化名),2018年6月間,她與阿龍等多人慶生飲酒,結束後已晚小芬不便返家,小芬於是在阿龍家中過夜,沒想到阿龍竟半夜爬上床偷歡,小芬以為作夢,直到下半身被搖動驚醒,才知道遭到阿龍性侵,憤而對阿龍提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阿龍3年4個月有期徒刑。
▲小芬在友人的陪同下報警提告。(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20日晚上,阿龍與小芬等多人,在屏東縣一家「KTV」慶生飲酒,結束後已晚,她不便返家,經詢問阿龍住處有無空房可供休憩後,2人騎機車回到屏東縣阿龍家過夜。
隔天凌晨零時許,阿龍偷偷侵入小芬房間,正在熟睡的小芬下半身被搖動驚醒,才知道遭到阿龍性侵,小芬當場崩潰怒將阿龍踢開,並通知友人開車來載她離去並報警。
法官庭訊時,阿龍坦承犯行,屏東地院判處阿龍4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他與小芬已和解,並賠償34萬元,改判3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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