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高雄報導
霸凌鳳山女的影片流出後,震驚社會,高雄市長陳其邁發文痛批霸凌,昨(7)還傳出有網友「動私刑」,現在又傳出,早在1月底時,被害女學生的姑姑就帶著影片去報案,但當時高雄警方不但沒受理報案,還建議她PO上網,「能讓加害人最快被肉搜出來」,對此說法,小港分局發出新聞稿駁斥「警方受理報案過程依照規定,並未主動建議林女家屬將影片po網」。
▲鳳山霸凌案,傳少女姑姑曾報案卻沒做筆錄?警回應:姑姑表示想和解,一切依照程序。(圖/資料畫面)
轄區小港分局表示,家屬1月26日下午通報學校後,並於同日晚上20時許至漢民所提出傷害告訴,值班員警依規定受理報案,不過於製作筆錄過程中,林女家屬主動提出與對方和解之意願,表示暫不提出告訴,值班員警才終止製作筆錄,林女與家屬大約半小時後離去,值班員警受理報案過程依規定處理,並抄登相關資料,並向對方說明傷害案件提告之權益及期限,且整個過程全程錄影錄音。
2月3日21時許,林姓女高職生與家屬至漢民所詢問案件進度,當時另一名值班員警,經查1月26日本案未完成報案程序,故該名員警表示可以協助受理提告。而當時,少女姑姑主動聊到,想跟對方和解,因不知對方身分,是否把影片po上網會比較快?員警只是禮貌性尊重少女姑姑的說法,並未主動建議她po網。
警方再次強調,受理報案應依規定處理,絕不容許匿報、推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