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坎培拉24日綜合外電報導)儘管小黨反對,澳洲國會仍可望針對一項指標性的立法通過修正案,這項法案規定谷歌(Google)與臉書(Facebook)必須為新聞內容付費。
路透社報導,臉書上週封殺平台上的澳洲新聞服務、禁止用戶分享與瀏覽新聞內容,因而激化了這項「新聞媒體議價法」(Media Bargaining Code)引起的爭端,澳洲政府為此提出了修正案。
澳洲國會參議院今天針對修正案展開辯論,執政的自由黨(Liberal Party)在參院並無多數席次,但在野工黨(Labour Party)的支持預期足以使法案通過。
臉書昨天表示,由於已和澳洲政府達成妥協,將恢復澳洲平台的新聞服務。
▲臉書已和澳洲政府達成妥協,恢復澳洲平台的新聞服務。(示意圖/pixabay)
其中的一項重大修正是,臉書或Google若是對澳洲新聞產業的永續性「作出卓越貢獻」,澳洲財政部長佛萊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將有權判定,這兩家公司是否無須受到這項法律規範。
原始法案規定,這兩家科技巨擘倘若無法就內容與澳洲媒體發行單位達成商業協議,就必須接受強制仲裁,等於由政府制定價格。
部分政治人物擔心,這項修正使佛萊登柏格有權使臉書或Google免於新法規範,即使這兩家企業並未和所有媒體公司達成協議。
無黨派聯邦參議員派屈克(Rex Patrick)打算對修正後的法案投下否決票,他告訴路透社:「這使法案遭到大幅修正。」
他說:「大媒體也許可與臉書或Google談成協議,然後財長就不再針對這兩家科技公司,結果是讓所有小媒體失去這方面收益。」
佛萊登柏格先前表示,他在決定是否行使新權力前,會讓臉書和Google有時間去和澳洲媒體公司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