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今天(28日)上午騎車返家途中,行經新莊區民安西路與新樹路口時,卻遇上鄭姓男子所駕駛的貨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迎面駛來並發生擦撞,讓曾男事後憤而將事發經過與行車紀錄器上傳到PTT上,也在網路上引起論戰,有網友表示「你又用生命捍衛路權惹」,但也有網友表示「其實可以避開他之後,再檢舉他的,沒必要卡在中間」;轄區新莊警方表示,針對鄭男違規部分已製單告發,另外車禍部分也已依規定處理。
▲曾男(紅圈)準備左轉民安西路。(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21歲曾男28日上午7時許,騎乘機車沿著新樹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左轉民安西路時,卻發現58歲鄭姓男子所駕駛的貨車逆向迎面駛來,當下立即停車並鳴按喇叭示警,企圖讓對方倒車乖乖順著正確道路行駛,雙方一度在馬路上僵持了數秒。
▲路口監視器錄下雙方在路口僵持。(圖/翻攝畫面)
未料,鄭男隨後依舊堅持繼續逆向,打算從曾男右側閃過,未料卻疑因駕駛技術不佳,車身仍與曾男的機車右側照後鏡、車殼發生碰撞,造成車損,所幸並無人員受傷。
▲鄭男逆向行駛。(圖/翻攝自PTT)
曾男事後氣得打電話報警,並將行車紀錄器影像上傳到PTT,隨即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力挺留言「不要檢討被害人這種雙黃線逆向超車還真扯」、「貨車逆向還有什麼好檢討被害人的難怪台灣交通進步不了」、「推你的勇氣 只是命沒了什麼都沒有了」。
▲雙方在馬路上僵持了數秒。(圖/翻攝自PTT)
但也有網友不領情直呼「其實可以避開他之後,再檢舉他的,沒必要卡在中間」、「無法理解硬要卡住路要幹嘛,有行車紀錄器直接檢舉就好」、「這種騎法哪天遇到真的比你狠的直接把你收走,反正死人不會講話」。
新莊分局表示,事發當下員警立刻到場,將雙方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根據曾男行車紀錄器影像,對鄭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開出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單,另外車損部分也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