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世界虛擬、複雜,每個人都躲在螢幕後,連是男是女都難以辨認。台北一名男大生阿德(化名)3年前就在臉書假冒成「大姊姊」,要求還只是國中生的少女小如(化名)傳送裸照,之後東窗事發被告上法庭。法院最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阿德在2018年11月期間,假冒女性身分認識小如,在得知正值青春期的小如對外表非常在意後,便謊稱能以「過來人」的經驗,指導小如如何健身、豐胸,同時以此要求小如拍攝多種角度的裸照,讓他看一下「特訓後的結果」,已便給予小如提點和建議。
▲阿德(化名)在網路上冒充女性,騙取少女傳送裸照。(示意圖/pixabay)
起初,涉世未深的小如都會按指示照做,包括讓她「內衣脫掉,姊姊來看看妹妹的大小」、「妹妹試過揉胸嗎?這能讓胸變大唷」、「你用右手去抓揉右半邊的胸,左手錄影姊姊看看」等;直到對方表示「你把兩腿張開拍穴穴」,甚至還要求傳送如廁畫面,小如才驚覺不對勁,而其家人在得知小如受騙後,也連忙報警。
對於阿德刻意在網路上冒充女性,讓人失去戒心以滿足自己私慾的行為,法官相當不認同,但考量到阿德年紀尚輕,且仍有持續受教育的必要,若因此入獄,將使他與正常社會環境長時間隔絕;且阿德事後也坦承犯行,且已和小如達成和解。
因此,在二審判決時,法官決定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另外,阿德須支付國庫10萬元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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