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一名25歲的羅姓男子,2020年2月間和父親起爭執,竟然拿磚頭、鐵製基柱、鋸子等工具,攻擊年邁體弱的父親,導致父親毀容,送醫後撿回一命。新竹地院依傷害直系血親罪,判羅男4年2月徒刑,經上訴後,父親替羅男求情,高院改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整起案件發生在2月8日晚上9時許,羅男在新竹縣竹東鎮住處內,與父親發生爭執,他持磚頭朝父親頭部猛砸,導致父親頭部挫傷、頭皮撕裂傷3公分、顱骨骨折、左肘挫傷。2天後,10日下午5時左右,又拿鐵製鷹架伸降桿基座朝父親背部投擲,再拿鋸子朝父親臉部、頭部、頸部、身體等要害揮砍,在場家人見狀,立即報警處理,並將羅父送院急救,成功保住一命。
▲高院審理時,羅父替羅男求情。(圖/資料照)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當場將羅男逮捕,並扣得血衣、鋸子等證物。新竹地檢審理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嫌將羅男起訴。
新竹地院勘驗過相關事證後認為,羅男不念及父親的養育之恩,反而因為小事和父親起爭執,竟然拿起磚塊、鐵製基柱、鋸子等工具,攻擊父親,可見其惡性非輕微,不過考量到羅男犯後態度良好,依法判4年2月徒刑。經上訴後,高院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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