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竹東羅姓男子因細故與父親爭吵,3天內竟2度拿磚頭、鷹架升降桿基座猛砸老父,甚至持鋸子揮砍父親臉、脖等處,新竹地院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56歲羅母自爆當年還是比丘尼時,遭丈夫性侵懷孕生子,無奈只好跟著對方生活,起因於羅父言語暴力,最後高院減刑改判3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2020年2月8日,25歲羅男高中肄業無業在家,被父親要求去找工作,2人因而起口角,羅男一時氣憤之下,持磚頭狠砸父親臉,導致顴骨骨折,2日後父子再度爆爭執,這回羅男拿起鐵製鷹架伸降桿基座,丟向父親背部後,持鋸子狠砍父親臉、頸部,導致父親傷痕累累。
▲25歲兒持鋸砍父親臉、頸,二審遭判3年2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Pixabay)
新竹地院審理時,羅男否認殺人故意,辯稱父親當時要拿東西砸他,為了防身才撿地上鋸子亂砍,並無殺害父親意圖,「爸爸死了對我沒有好處」,考量他沒有前科,且羅父也願意原諒,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4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羅男指出父親曾冒用他名義買車無照肇事,害自己背上責任,羅父則反指兒子每月電話費上萬元,卻遲遲不去工作等。
羅母為了救父,自爆26歲那年還在當比丘尼時,當時正在精舍打掃庭院卻被丈夫毀戒,只好跟著丈夫生活並產子,但因丈夫有酗酒習性,她不堪同居所以帶孩子跑了,直到孩子小學時詢問父親下落,才帶著孩子去見父親,保證兒子絕沒有暴力傾向,是因羅父對他言語暴力,才會如此。
羅男請求法官交保,保證不再傷害父親,且羅父也同意判輕一點,高院改依2個傷害罪,分別處1年、2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