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明志、邱瑞揚、張峻棟/台中報導
擁有「梨山茶王」之稱的台中茶農張新燈,30多年前因竊佔4筆原住民保留地,在8年前被判刑4個月、易科罰金執行;卻又在1993年、2012年又分別興建製茶所,而且2012年興建的製茶所有三層樓高,張新燈不顧區公所制止照樣興建,最後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起訴,並宣告沒收2棟建築物。
享譽茶界的張新燈,對梨山茶香氣和味道瞭若指掌,在梨山經營五大茶區,總產量有6萬斤,擁有製茶好成績的他,卻是涉犯竊佔國土換來的。63歲的茶農張新燈,外界稱呼他「梨山茶王」,種茶、製茶超過30年,長時間居住在台中和平山區,張新燈在人少的地方拓展茶業版圖,卻將帶來財富和知名度的茶葉,在竊佔的土地上種植製造。
台中地檢署襄閱檢察官張曉雯指出,張新燈在梨山4筆公有山坡地上,違法佔用公有山坡地興建製茶廠。張新燈早在1977年竊佔四筆原民保留地,在2008年被起訴判刑4個月,最後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1993年蓋製茶所,2012年又蓋了1棟3層樓高的製茶所,儘管區公所試圖制止,張新燈仍一意孤行。
檢察官張曉雯表示:「公所的人員有發現他的違章建築予以制止,張姓被告時無視這些查報跟通知,違法水保法的相關工作物,可以依法申請宣告沒收。」
不只擔任台灣茶協會理事,張新燈還在梨山經營5大茶區,總產量超過6萬台斤,包含前台中市長胡志強、總統馬英九均曾喝過他的茶。但竊佔國土換來自己享譽茶界的名氣,加上違反水保法並非初犯,就算是梨山上第一個申請生產履歷的茶農,「梨山茶王」觸法,照樣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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