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月間因與一郭姓熊貓外送員發生車禍,被以肇事逃逸罪名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12日上午10點40分傳喚唐湘龍、郭姓外送員出庭,雙方於庭後談定和解。唐湘龍表示,因為過去沒發生過這樣的狀況,他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做才沒有報警。至於郭姓外送員,根據了解,其實一開始真的沒有要報警,只是因為公司有要求要走完程序。
▲唐湘龍被以肇事逃逸函送,檢方12日傳喚出庭,雙方當庭達成和解。(圖/翻攝畫面)
唐湘龍於12日上午10點44分左右抵達士林地檢署,出庭的還有郭姓外送員。結束後,唐湘龍回答媒體提問並轉述狀況,表示第一時間真的不知道有撞到人,知道後當場有搖下車窗,詢問郭男有沒有受傷?有沒有怎麼樣?要不要報警等。此部分,郭姓外送員皆當庭證實為真。
至於各界質疑他為何沒有留在現場並且報警,他表示,先前沒有發生過類似的狀況,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做才沒有報案,加上自己是公眾人物,所以請對方記下車牌,而他當時有看著郭姓外送員騎機車離開。
根據了解,唐湘龍拿了一個裝有5萬元的紅包要交給郭姓外送員作為精神慰撫金,但郭男並未收下。
唐湘龍另轉述,庭訊時,檢察官有問郭男為何要提告,郭男表示原本並沒有要報警,但因公司對於員工在工作時受到意外導致車損,需有一定的行政程序處理,因此是公司建議他報案。
只是雖然雙方成和解,但因「肇事逃逸」屬公訴罪,唐湘龍無法因為和解獲撤銷告訴,但檢方、法官可依和解給予不起訴、緩起訴或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