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刑事局再傳風紀案件,繼鑑識科指紋中心警官持毒遭免職、外勤隊長涉洩密後,經濟科股長郭百洲也遭指控在健身房毆打民眾。去年10月31日晚間11時許,郭姓警官在信義區某健身運動中心,因使用館內設備與一名許姓男子發生口角糾紛,郭疑似出拳毆打民眾腹部,又辱罵五字經,許民驗傷後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案,向郭員提出傷害及妨害名譽告訴。對此,刑事局則反指許姓民眾要求6至10萬的高額和解金,所以案件至今沒有和解。
▲刑事局郭姓股長遭指控在健身房毆人。(圖/投訴民眾提供)
許姓男子指控,去年10月31日晚上11點,他在信義區某健身房運動後前往更衣室吹頭髮,當時只有他與郭姓警官兩人,而郭姓警官疑似想使用他的位置,突然站在他的旁邊瞪著他看了幾分鐘,並且把隨身物品放在他前方的平台上,「當我要離開時,把他的東西撥開要拿我的盥洗用具,他突然用左手朝我腹部捶了一拳,口中唸唸有詞,飆罵五字經。」
健身房工作人員聽到糾紛前來制止,他隨即拿手機錄影質問郭姓警官「為何攻擊辱罵我?」,但郭姓警官相當不滿,持拿毛巾揮向他的頭部,他立刻打電話向派出所報案,但郭姓警官聞言則立刻離開現場。
許男不滿指出,郭姓警官在筆錄及偵查庭均否認動手及口出惡言,因為他認定更衣室內沒有監視器,所以證據力不足,直到現在都不願道歉認錯,因此決定訴諸媒體。
▲許姓民眾表示遭郭員毆打、辱罵,驗傷後前往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報案。(圖/投訴民眾提供)
而刑事局知情後反指許民要求6至10萬的高額賠償金,以致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刑事局強調,郭姓股長並非涉足不妥當場所,兩人因使用館內設備發生口角,爭執過程中也沒有表明警察身分或利用職權脅迫,而當事人未經郭員同意逕持手機拍錄,郭員為維護自身肖像權,遂用毛巾揮阻對方錄影,並無動手打人或致人受傷等情形後續將配合司法調查釐清真相。
據悉,郭百洲在刑事局工作多年,曾任國際科科員,還曾代表刑事局參加國是會議,表現優異升任經濟科股長,如今遭民眾指控情緒失控還在健身房打人,同仁都相當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