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朱世凱報導
女星林可彤與銀行業副總裁武廣明(Tom)在2017年結婚,同年喜獲一子升格當媽,如今再懷二胎,讓粉絲又驚又喜。近日,她在節目中爆料,自己過去18年都是租屋族,並列出2點不願買房的原因,還說應該不會有人嫌她笨,掀起網友熱烈討論。
▲林可彤表示,來台北打拚後就一直是租屋族,婚後也依舊沒有買房念頭。(圖/翻攝自林可彤IG)
林可彤在《今晚開讚吧》表示,18年前到台北打拚時,就租了位在SOGO後方的小套房居住,如今則租在大直區,與老公婚後也沒買房,認為這樣要搬家比較方便,想住哪就住哪,不用被房子綁手綁腳,且北市房價都很高,但租金算低比較好負擔。
主持人小禎(胡盈禎)聽到「租金低」3字後,問對方目前月租多少,林可彤回應「10萬」,一旁來賓丫頭(詹子晴)忍不住驚喊,「10萬我可以付3間的房貸耶!」不過林可彤解釋,雖然不是蛋黃區,但她只靠10萬就租到70坪、雙車位,「你們不要覺得說,我花10萬租房子好像很笨,沒有人這麼覺得吧?」
▲▼林可彤覺得自己花10萬租屋不會被嫌笨,因為這樣計算下來算是「賺到了」。(圖/翻攝自今晚開讚吧YouTube)
林可彤接著說,如果要買下現在居住的房子,就得先拿出2000萬自備款,並且月繳20幾萬,這樣換算下來,「房東是賠錢的啊,我是賺錢的啊!」但ㄚ頭聽完後,仍堅決說自己絕不會花10萬租屋,「你要想喔,10萬塊如果10年後是1200萬,然後這10年如果你都是租的話,你是一毛錢都拿不到耶,但如果買房的話,那1200萬是會回來的,所以其實買房子是有點像在存錢的概念。」
不過林可彤卻說,租屋的話10年只花1200萬,手上還是留有2000萬的頭期款,意即可以用這筆錢繼續住好幾年,而且隨時想換地點居住,也不用擔心沒有餘裕;ㄚ頭則傻眼說,但租屋「房東要妳搬,妳就得搬...」;林可彤不以為意回應,再找下一個房子就好。
▲▼ㄚ頭說,租房子是沒辦法把損失的錢賺回來的,買房還比較有機會。(圖/翻攝自今晚開讚吧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