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又瑞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昨(2)日發生重大事故,車上496人中50人罹難、178人受傷,是台鐵史上最嚴重事故。目前現場仍在搶救,涉嫌肇事的49歲工程車司機李義祥已遭聲押。律師林智群指出,雖然包商的包商的過失結果比鄭捷捷運殺人嚴重多了,但因為「不是故意」「是一個行為侵害數法益」,在法律評價上會輕很多,結果「不可能判太重」。
▲工程車司機李義祥涉嫌肇事聲押中。(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分析,包商過失導致50人死亡,結果比鄭捷嚴重多了,但是因為「不是故意」「是一個行為侵害數法益」,在法律評價上會輕很多。林智群舉例,過失致死罪頂多判5年,過失致重傷頂多判3年,過失傷害頂多判1年,破壞鐵道導致火車出軌,故意犯罪最重可判10年,但以現在情況來看他不是故意,只能用過失犯處理頂多判2年。
林智群指出,因為此次意外是一個過失行為(一次沒停好車),所以法律上沒辦法用數罪併罰,只能用想像競合以最重的法條的刑度處理,結果就是「過失致死罪頂多5年⋯⋯」。
林智群強調,雖然有人可能因此覺得氣憤,覺得包商釀禍導致的結果比鄭捷還壞,為什麼罪這麼輕?「沒辦法,過失犯罪在法律上就是會輕很多,像昨天檢察官聲押,理由也不是『重罪』(3年以上的罪),而是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且『犯罪嫌疑重大』,你就可以知道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不可能判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