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上午在花蓮大清水隧道前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出軌,釀成嚴重死傷,台鐵今(4)日上午最新說明,死亡人數為51人、200人輕重傷。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則是在臉書發文寫下【別模糊了兩個焦點,別對不起死者】。
▲台鐵太魯閣號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出軌造成重大傷亡,涉肇事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3日裁定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圖/中央社)
郝明義指出,這兩天許多媒體還是在追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當天有沒有拉工程車手剎車,而導致這場大車禍。李義祥個人有沒有剎好車當然是責任,但更要追究的責任是,台鐵「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本迴線」工程,明明就是要在K51+170-500山側邊坡實施安全防護設施工程,但相關的人卻為什麼沒設?
郝明義說明,看報導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理事長余烈談得比較深入,他說政府公共工程都會要求廠商提交施工防災計畫及交通維持計畫書,「如果當初有提交,並且送外部審查,相信太魯閣號就不會出事」。
「他解釋,依照現場環境,理應在爬坡左側做護欄,且護欄不是隨便做做,要以每根長達七、八米的鋼板樁、H型鋼或鋼軌樁打進土裡,露出地面約一米,打在爬坡左側一整排,假設有做護欄,不論是工程車、落石、木頭滑落邊坡,都不會掉入鐵軌,因此施工防災計畫很重要。」郝明義指出,現在事故現場邊坡沒有設置護欄,所以余烈說身為業主的台鐵責任很大,難辭其咎,因此要追問的是,當初營造廠商是否有提送這兩項計畫書?假設有提送,計畫書是送外部審查,還是台鐵自己審?「拜託媒體接下不要再只是追問李義祥要不要為了手剎車而道歉,把護欄該做未做的原因追出來,把台鐵的流程和責任追出來」。
郝明義進一步表示,媒體在追李義祥的承包紀錄,追出他「承包台鐵局、公路總局17案 金額達1.42億元」。但這些都是李義祥以「義程營造」的名義,在2015到2020年間承包的,和這次事件無關。這次他是以「義祥工業社」的名義來當「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本迴線」工程的協力廠商,而這個工程的「施工廠商是東新營造公司;設計監造公司是聯合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專案管理交由中棪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而看新聞,李義祥只是這次工程的「工地主任」。郝明義說,所以,如果只顧得追蹤一個工地主任的責任,卻不追蹤東新營造、聯合大地、中棪工程這些公司肩負「施工」、「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的責任,就太模糊焦點了。
▲太魯閣號事故後,工程人員4日上午在隧道口持續進行搶通,有罹難者家屬(右)到現場招魂。(圖/中央社)
應該設那些護欄而沒設的責任,會是一個工地主任的嗎?同時,也從這樣看,即使是只看新聞,也可以知道李義祥有「義程營造」和「義祥工業社」兩家公司,是他兩頂帽子輪流戴。
郝明義認為,李義祥要自己去包工程時,就用「義程營造」,他要去幫其他承包工程的同業協力,就用「義祥工業社」,自己就當工地主任。所以李義祥和東新營造、聯合大地、中棪工程這些公司當然有相互掩護的關係和可能。
法院會讓李義祥用50萬交保,實在不合理。郝明義強調,拜託媒體再繼續深入,一起把東新營造、聯合大地、中棪工程的責任都追出來。「要李義祥賠償,他那個『義祥工業社』肯定沒有多少能賠的」。
台鐵開一個工程,標的就是為了要在「山側邊坡實施安全防護設施工程」,結果卻坐視一群人承包了工程卻就是因為不設護欄而造成這麼多人命死亡。真是荒唐至極。
郝明義說,如果只讓事件逗留於對一個工地主任有沒有剎好車的追究,我們就太對不起那些枉死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