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蔡翊凡報導
振興三倍券領用期限已在去(2020)年12月31日截止,也就代表著所有三倍券價值都歸零。一名人妻日前在老公的資料夾中翻出完全未使用的三倍券,於是好奇詢問網友,「還可以使用嗎?如果可以全數捐公益」,貼文發出後,網友紛紛留言。
▲振興三倍券領用期限已在去年12月31日截止。(圖/資料照)
該名女網友2日在臉書社團「爆怨2公社」上貼文指出,從先生的資料夾翻出整袋完全沒使用的三倍券,信封袋裡頭有4張500元面額和5張200元面額的鈔票,原PO印象中領用期限似乎過期了,於是求助網友,「還可以使用嗎?如果可以全數捐公益」。
▲原PO詢問,「還可以使用嗎?」(圖/翻攝自爆怨2公社)
貼文發出後,網友感嘆留言,「現在它的定義就是:好看的廢紙」、「留著裱框吧」、「過期了」、「我也是前2天翻皮包翻到1張200元,這樣看來我損失算不大(自我安慰」、「廢紙了吧,連店家兌換的期限也過了」、「公益不收了,你留著做紀念吧」、「當壁紙不錯」、「用透明壓克力裱框,然後在底下寫該吃點銀杏了」、「別難過」、「留著吧,畢竟花了1000元現金」。
另外,也有網友提出解方,「留著,也許以後可以翻倍出售給想蒐藏的人」、「留著,完整保存個幾年,就有價值了」、「當傳家寶」、「保留個100年,當傳家之寶,等增值」、「可以留作傳家寶」、「等未來看會不會增值」、「50年後有機會翻倍賣」。